文章來源:祥云縣政府官網 文章作者:農業局 責任編輯:nyj
處置剩余農藥,要堅持“科學、節儉、安全”的原則,同時要注重處理好以下問題:
一是隨地亂丟的問題。隨地丟棄是陋習,養成回收除隱患。農藥噴灑后的包裝袋、玻璃容器不可隨地丟放;剩余部分農藥切忌隨手一拋了之。農藥包裝物、農藥制劑玻璃瓶都會沾有藥物遺留成分,隨地丟棄會給人畜帶來潛在危害。同時殘留剩余的農藥還會給作物、土壤、水質造成二次污染,損害田間環境。
二是散裝裸放的問題。散裝裸放不可取,包裝封存可再用。用剩的多余農藥切忌散裝、散放,更不可裸露開放式存放。剩余農藥一旦與空氣接觸,與地表濕度、室內水分混合,便會降低藥效。同時,散裝裸露的農藥會直接釋放藥物于空氣、地表土壤中,隨之流動,自動傳播農藥有害成分,造成環境污染,給人、牲畜及作物釀成農藥外延性傷害。
三是風吹日曬的問題。風吹日曬遭污染,避光密放保安全。剩余農藥,切忌風吹日曬。這是因為許多農藥成分在風與光照條件下,光合作用特別靈敏,農藥的有效成分非常容易揮發、轉化,在藥效降低、使用值減輕甚至失效的情況下,同樣會造成區域的污染。
四是混放混裝的問題。混裝混放要不得,單品單存最保險。農藥品類之間,各有其不同藥理性狀,所含藥物成分各異。剩余農藥的存放切忌圖省事,怕麻煩,來個“一筐裝”。混裝混放的農藥品種,時隔不久便會發生性能抵消,或者產生化學反應而生成新的化合物質。